阿拉和包容

《星报》因“误登”美国女歌星Erykah Badu有阿拉纹身的照片,除了两名资深编辑遭停职外,内阁亦以国家尊严为由,宣布禁止Erykah Badu在大马举行的演唱会。

马华每天攻击行动党的课题,就是民联执政后,马来西亚会成为回教国,就这起事件来看,现在执政中央的国阵控制下的马来西亚,是不是早就已经,是一个回教国了呢?

试想想,西方耶教的国家,可以接受《God is a girl》这类的歌,争议中允许《达文西密码》的书销售,Tom Hanks的《达文西密码》上映, 不管是不是基督徒,都可以说:“ Oh My God! “,为什么上帝不觉得被冒犯,或者耶教徒的领导层不觉得这样不尊重上帝,而加以制止呢?

佛教为主的国家,也没有说,这个”佛“字,是佛教的注册商标,一般的民众或其他人不能乱用这个‘佛’字,弥勒佛,释迦牟尼佛,阿弥陀佛这些佛的佛像不能在外面卖,否则就是对佛不尊重

为什么,回教的”阿拉“这个字眼成了这么敏感而又禁忌的了呢?阿拉不是包容,慈祥,智慧的吗?阿拉不是宽容大度,会宽恕别人的过失的吗?这是阿拉的原意吗,还是一些人假传”圣旨“,以个人的意愿和喜恶,假阿拉之名,来限制和禁止?

更何况,不知者无罪,她怎么知道那个是什么标志呢,她又怎么可能知道,这个不是在马来西亚拍的纹身照片,会被登出来,成为了不准入境开唱的理由呢?

也许这时,内阁会说了,国情不同,要尊重国情,其他种族和国家的人必须要包容回教徒的感受。

非回教徒包容了回教徒的感受,那谁来包容非回教徒的自由和观赏权呢?

因为国情不同,外国歌手来马开唱,这个太短,那个太露,这样太性感,那样太暴力,一下说教坏年轻人,一下说败坏风气,外国歌手不是只能T-Shirt牛仔裤唱完整场演唱会,就是被抗议而不能在马来西亚开唱,我们包容回教徒的感受,谁来包容非回教徒观赏的自由?

还是,不如就像赌场或者非Halal的餐馆好了,这些外国歌手来,就只允许非回教徒观赏,全部观众都要Check IC和身份,好吗?担心会没有市场?不会的,你看王菲,陈奕迅,周华健,Super Junior,不也场场爆满吗,我想那样就能两全其美了,就让外国原汁原味的演唱会,能够100%呈现在非回教徒的眼中吧!

我相信,阿拉是热爱包容和宽恕的,如果这个也禁止,那个也制裁,宗教之间没办法包容宽恕谅解,我们离大同世界,将会越来越远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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